PHP靜態變量
範圍可以被定義為一個可變量在聲明它的程序的範圍。 PHP變量可以是以下四種範圍類型之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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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部變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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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數參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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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局變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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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態變量
靜態變量:
變量作用域的最後一種類型,被稱為靜態變量。與此相反的聲明為函數參數的變量,這些變量在函數退出時就被銷毀,退出函數靜態變量是不會失去其值的,並仍將持有該值應該在函數被再次調用。
可以聲明一個變量是靜態的,隻要將關鍵字 static 加在變量名的前麵。
<? function keep_track() { static $count = 0; $count++; print $count; print " "; } keep_track(); keep_track(); keep_track(); ?>
這將產生以下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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